“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使命担当、是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根据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和省高院党组及邱水平院长的部署要求,按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现根据我院的工作实际,决定从2017年11月起至2018年8月底开展迎泽区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为保障攻坚大行动的顺利实施,确保收到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认识,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成果切实贯彻落实到执行工作中,要深刻分析总结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高对执行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周强院长“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具体要求,认真履行邱水平院长在全省法院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部署工作会的工作安排,全力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最高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具体任务,兑现迎泽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保证迎泽区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我院成立执行活动领导组。负责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和指导,人员组成为:
领导组第一组长:党组书记、院 长 赵晋虎
副 组 长: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王 钢
成 员:执行局教导员 张卫东
执行局副局长 范 勇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督导,办公室主任由执行局副局长范勇兼任。下设5个工作组:
动员部署工作组: 由张卫东兼任组长
人员组织工作组: 由张卫东兼任组长
工作落实工作组: 由范 勇兼任组长
检查督导工作组: 由范 勇兼任组长
考核文责工作组: 由曲建君兼任组长
三、目标任务及清理范围
迎泽区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要严格按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分“关键决心”百日行动、“联合利剑”百日行动和“法制力量”百日行动三个阶段,明确十五项工作任务,我院要以攻坚行动为抓手和契机,从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压实工作任务、争取各方支持配合、强化问责机制、开展考核总结五个方面有力推进各项执行工作。第一季“关键决心”百日行动,以院领导亲自办理执行久拖未结案件、贫困村贫困户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化解执行信访维护社会稳定,补齐工作短板;有效推进涉企合同案件执行,精准发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以赴提升执行质效水平和执行质效约束重点指标,切实加强执行办案规范化和执行队伍建设为重点;第二季“联合利剑”百日行动,以全面清理久执未结案件,加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加大对拒执罪及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执行质效短板弱项基本补齐,为全市执效进行全省前列奠定良好基础为重点;第三季“法治力量”百日行动,全面加强执行办案黄金期工作实效,切实提升执行效率和实际到位率,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守法良好氛围,让执行的法治力量不断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攻坚活动获得感为重点。力争通过各有重点、连贯有力的执行攻坚大活动“组合拳”、“连环掌”,实现攻坚活动的整体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及顺利通过省高院组织的第三方验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时间安排
(一) 第一季“关键决心”百日攻坚行动
1、 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2月10日。
2、 攻坚行动重点:
(1)组织实施院领导执行办案擂台赛。院长和院级领导均要办理执行裁决案件,特别是执行实施案件,集中时间和精力,全面投入执行攻坚直接办案活动,重点办理执行积案、涉众敏感案件、涉企业民生和信访案件。对在百日攻坚行动中执行办案成绩突出的法官,在本院通报表扬。
(2)切实提升我院执行质效水平和约束性指标任务动态管理。认真研判《山西执行质效分析报告》,深刻领会上级法院在执行工作质效会上的具体要求,立足本院实际,明确时间,明确措施,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和阶段任务,固强补弱,提质增效,努力在年末实现各项约束性指标。要严格对照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和最高法院、省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督导和巡查情况通报,认真扎实开展整改。认真学习省高院《关于执行案件流程新型管理系统操作规范与管理办法》,确保每一起执行案件每一个节点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同步办理、准确录入,从而有针对性地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各项考核指标。
(3)全面推进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的“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活动。对2016年1月1日以来立案未执行的涉企合同执行案件,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加大执行力度,采取集中执行、协同执行等方式,有效清理执结此类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我区营商环境逐步优化的工作成果。
(4)有效处置化解涉执行信访案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切实提高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心,把每一件涉执信访案件纳入大行动中,院领导对本院涉执信访案件要实现包案,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参与化解工作,力争每件执行信访案件依法化解处置到位。迎泽区“两会”期间,暂时难以执结或化解的案件和信访人员,及时纳入当地信访维稳防控“大盘子”,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同时,对疑难、复杂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案件,要及时研判,制定科学有效的执行方案和工作预案,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通过攻坚大行动,“啃下”一批涉执信访老案、缠案、难案,使我辖区涉执信访案件存量显著降低。
(5)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我院要严格落实省高院《关于切实加强执行人员保障和执行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将能力强、作风硬的人员调配充实到执行部门。加强执行干警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执行干警法律适用、信息化应用、突发事件应急等能力,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和组织保障。
3、攻坚行动目标:
(1)院级领导直接办理执行案件不少于10件,其中院长2件以上。
(2)力争达到《2017年度全省执行质效约束性重点指标》的要求。
(3)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和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切实得到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实现传统办案模式向信息化办案模式的转变,切实改变目前执行案件用时长、实际到位率低、执行标的到位率低,终本结案率高恢复率低等主要短板弱项。
(4)努力达到执行局人员数量不少于本院正式编制总数的15%,全部执行人员属于政法专项编制的人数不少于70%,其中入额法官人数应达到政法专项编制执行人员的60%以上的队伍建设要求。
(5)力争涉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务人员的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0%,涉村委会的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85%以上;涉及申请执行人为贫困村贫困户的执行案件执限内全部办结,赴省进京涉执信访下降50%,确保我区“两会”社会稳定。
(6)“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活动取得显著实效。涉企合同执行案件清理结案率达到90%以上,实际到位率明显提高。
(二)第二季“联合利剑”百日行动
1、时间: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5月20日。
2、攻坚行动重点:
(1)以涉民生案件、执行积案和执行信访案件为重点,结合春节、元宵节特殊时间,开展“两节”集中执行行动,有效克服找“人”困难,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抚养费、赡养费等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使该类案件切实得到有效执行。深入开展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研究涉执信访案件,科学分类,有序分流,多措并举化解信访案件,确保我区“两会”社会稳定。要在攻坚大行动中,充分利用案件特点,以法治为引领,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及调节、和解、协调、司法救济、政府帮扶等多种方式,化解执行案件,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推进和加强与各个联合惩戒成员单位的合作力度,准确、全面、及时向其推送、更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意见》文件要求,紧紧依托党委支持,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认定、被执行人查找及控制、边控措施落实、司法拘留协助、拒执违法犯罪惩处等方面的工作;加强与“诚信山西”信用网的合作力度,及时更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拓宽实施惩戒的广度和力度;强化与金融、土地、住建、工商等各联合惩戒单位的有效联动,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生活空间,切实促进形成社会惩戒合力,促进被执行人依法自动履行义务,共同破解执行难。
(3)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要充分使用惩处手段,对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查实的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全面搜集和固定的证据,要根据拒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及时移送,积极落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联合公安、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集中时间已送一批、立案一批、起诉一批、判决一批、确保打击效果落到实处。要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引导权利人运用自诉案件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形成震慑效果。
(4)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惩戒力度,营造守法诚信氛围。要高度重视和全面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惩戒力度,形成舆论压力,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通过构建形成我院电子屏、网站、公众号,市级媒体和《山西法制报》(山西长安网)三级媒体平台高频率、大范围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借鉴江西“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经验,落实中宣部、最高法、银监会关于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和构建迎泽区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建设工作。
(5)狠抓执行案件质效和执行管理工作上水平。要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建立执行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强化对最高法院执行案件流程各类系统和执行指挥平台中执行统计指标和执行考核指标的管理,认真开展阶段性执行质效分析研判,有针对性根据执行工作绩效情况开展执行工作,提高我区执行质效工作在全市的排名。
3、攻坚行动目标:
(1)对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执结率达到85%以上,实际到位率达到20%以上,执行积案结案率达到8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执结率力争达到90%。
(2)全面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和联合惩戒系统建设,构建形成全方位全领域的联合惩戒失信网络体系。有效限制被执行人经营、贷款、高消费、出入境等行为,切实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3)建立和理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罪的工作机制,实现打击拒执罪工作常态化。法院移送拒执罪案件不得少于5件、判决不少于3件。
(4)我院通过三级媒体平台对外曝光“老赖”信息不少于30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率不低于90%。
(5)执行实际到位率进一步提高,案件终本率保持低位运行,力争执行绩效考核达到名列前茅。
(三)第三季“法治力量”百日行动
1、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8月30日。
2、攻坚行动重点:
(1)在前两个行动的基础上,对未结案件进行一次再梳理,要充分利用执行办案5、6、7、8月份这一段黄金期时间,以涉企合同案件、涉民生案件、金融债券案件、执行信访案件以及久执未结案件为重点,充分利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平台,严格财产线索筛查。对有财产的执行案件,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加快财产处置变现;对执行不能的案件,要严格终本程序条件,依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从而全面提升案件执行效率和实际到位率。
(2)实现党委支持执行,各部门有效联动,人民群众理解执行的常态化执行工作机制。要把执行难作为法院的工作重中之重,一方面要主动向党委汇报执行工作,依靠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解决执行难题,推动将解决执行难题纳入党委工作“大盘子”,确保解决执行难在党委领导下顺利推进。另一方面,主动向人大汇报、政协通报执行难题和工作进展,充分汇聚全社会力量,依靠人民群众形成解决执行难“大合力”。采取措施、畅通渠道,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举报老赖藏身之处、财产线索的积极性。要通过汇报、请示、宣传等多种形式,形成社会理解执行,党委领导支持执行的工作新态势。
(3)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对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和改进执行工作。上级法院对我院进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专项评估评价,我院迅速采取措施补短固强,推动各项执行工作整体进步,顺利实现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既定目标。
(4)加强执行宣传力度,营造诚信社会氛围。执行宣传工作具有发挥展示执行成效,促进构建社会诚信双重作用。全市两级法院要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宣传活动,发挥宣传效力,形成执行宣传工作强大声势。要实现宣传效果的多点开花,持续加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同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运用法院微信、微博和报纸、电视台等方式对攻坚大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报道,惩戒失信、褒奖诚信,教育和引导社会对执行难的准确认知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性认识,凝聚社会公众理解执行、尊重执行的广泛共识,强化全社会树立违法可耻、诚信守信意识和良好风尚。
(5)将执行规范化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治理执行难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重点整治执行中出现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滥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行为,坚决杜绝执行中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现象的发生。健全执行规范化制度,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执行权力约束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督察检察、执行投诉、约谈问责机制,切实将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
3、攻坚行动目标:
(1)力争全面形成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和政协、社会各界支持,人民群众理解执行的执行工作态势。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我院旧存案件比率下降到20%以下,各类重点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88%以上,赴省进京信访案件化解率力争达到100%,终本案件结案率控制在15%左右,执行文书上网率达到95%以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率达到95%以上。
(3)严格对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指标要求,突出重点,找准短板,采取措施,全面提升执行质效。我院完成自行评估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完善和达到各项指标要求,迎接通过省高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验收和第三方考核。
(4)在攻坚大行动中,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不少于1次,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典型案例不少于3件。
五、工作措施
(一)依靠党委领导。解决执行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秀,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局。要把解决执行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向党委汇报执行工作,依靠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解决执行难题,推动解决执行难题纳入党委工作“大盘子”,确保解决执行难在党委领导下顺利进行。
(二)依靠联合惩戒。克服传统的单打独斗思想和做法,树立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设,最大限度发挥执行查控和失信联合惩戒作用。中办、国办文件明确规定了11类100多项惩戒措施,为联系惩戒提供了基本依据,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实施,早日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联合惩戒机制,使“老赖”在入党、入伍、入学、就业、受奖、提拔、经商、投资、贷款、担任高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消费、出入境、政策扶持、交通出行等方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积极推动和促进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细则。
(三)依靠信息化应用。 要进一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与应用。实现办案管理平台作用,对所有执行案件“一网运行”和动态监管,有效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大力推行和规范开展网络司法拍卖,确立网络拍卖优先原则,形成新的财产变现模式加快财产处置效率。
(四)依靠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规范执行,向用好用足法律要执行力。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应用,切实做到执行立案、执行查控、财产处置、款物分配、结案审批等37个节点的信息准确录入,确保执行案件网上办理、网上监督。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要佩戴执法记录仪,执行活动视频与指挥中心实时联通,做到执行过程全程留痕、视频存档。执行信息全程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防范不作为、杜绝慢作为、惩戒乱作为。
(五)依靠打击震慑。要依法加大对抗拒、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对查实的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坚决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手段。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要联合公安、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开展执行专项活动,有效运用强制措施,重拳出击,确保打出声威、打出气势,形成威慑“老赖”的高压态势,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六)依靠人大、政协和群众支持。在执行工作中要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同时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充分汇聚全社会的力量,依靠群众形成解决执行难“大合力”。积极依靠人大、政协组织促进涉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案件的履行。主动采取措施、畅通渠道,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案件的执行,举报老赖藏身之处、财产线索的积极性。要把切实提高执行到位实效,作为检验执行难是否基本解决的根本标志,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努力落实上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具体要求,全面指导实践,有力推进各项执行工作。
(二)加强领导,压实工作任务。全面研究部署加强对执行队伍、执行工作、执行办案等组织领导和执行攻坚大行动的检查、督导、总结等工作。同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执行攻坚大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动员部署、人员组织、工作落实、检查督导、考核问责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攻坚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派出各种干扰和阻力,统筹全员力量,建立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确保本地区执行大行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三)主动汇报,争取各方支持配合。以此次执行攻坚大行动为“总抓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要把这次攻坚大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主抓,认真研究,精心部署,重点攻坚任务能提前完成的决不推后。主动向区委、区政法委和区人大汇报执行工作,向区政府、区政协通报攻坚行动成效,从各个方面落实执行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赢得各方支持重视,全力以赴开展执行攻坚大行动。
(四)督导检查,强化问责机制。对在执行攻坚大行动期间执行人员和其他人员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以及配合不力等行为,认真查纠,及时纠正,确保阶段目标、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七、考核验收
迎泽区执行攻坚大行动是根据我院执行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短板,分析形势,凝聚共识,确保明年以“上水平、创一流”的新作为迎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评估“大考”作出的极为重要的活动部署,我院在活动期间将实行每月工作通报制度,并在每一季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通报。对行动效果突出,成绩优异的个人进行全院通报表扬;对行动效果不明显,敷衍塞责,影响我院执行工作整体水平的个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必要时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庭室领导和人员进行约谈。要加强本单位执行攻坚大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动态管理,紧密结合执行质效阶段情况认真分析,有针对性、突出重点开展攻坚大行动,在每一季行动结束后,可结合年度总结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纪念“七一”活动等,对行动中表现出的先进个人进行总结表彰。活动结束后,我院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攻坚大行动工作中成绩突出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我院执行局干警要认真履行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和省高院邱水平院长对“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上级领导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质效会议上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和压力意识,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扛起攻坚大行动的重任,坚决兑现我院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以优异成绩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制交出合格的答卷。
此次“迎泽区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的活动意义重大,我院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力争取得专项活动的良好效果,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O一七年十一月七日